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7 08: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20241231止。本年度报告通过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lin.gov.cn)和玉林市科学技术局部门网站(http://kjj.yulin.gov.cn)等渠道公开。现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科技创新年度重点工作,突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将科技项目服务审批事项等信息通过玉林市科学技术局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在局网站上开设“通知公告”、“政务要闻”、“信息公开”等专栏,由专人负责动态更新科技工作新公告、新动态,全面接受社会、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监督。2024年,我局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开展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有关工作,全年共报备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按要求归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玉林市科学技术局部门网站等渠道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我局通过完善部门网站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优化栏目设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严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常抓常管,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政务公开扎实有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设立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和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出台《玉林市科技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玉林市科技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文件,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措施,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是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门网站栏目设置不够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设置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条例》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关系,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内容。在现有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本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原则,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将更多内容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