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玉市科〔2021〕7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印发以来,对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施绩效,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实施,原《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科技项目管理创新发展的要求。因此,为适应我市当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形势发展,根据《广西加快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51号)、《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桂科计字〔2019〕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科技项目管理实际,对原《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内容进行重新修订。
二、修订内容
详见附表。
附表:《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修订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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