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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玉林市科技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玉林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玉林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玉林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有关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技术攻关,指导和推动科技兴县(市、区)工作,指导科技扶贫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7.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8.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大型科学仪器、实验动物和科技文献等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工作。
9.负责玉林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10.牵头负责全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11.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2.指导、协调玉林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
13.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市专利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科技局共有局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科技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玉林市科技开发实验中心。
市科技局内设秘书科、科技计划与社会发展科、工业科技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科、知识产权科、监察室共7个职能科室。
市科技局增挂玉林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和主管全市专利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8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5人,其中行政在职12人,事业在职29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科技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5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2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
2.玉林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7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3.玉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4.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5.玉林市科技开发实验中心。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 3391.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163.9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0.51 万元,增长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3391.94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10.51 万元,增长 6 %,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3.事业收入18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事业单位为开展科技项目实施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0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用于创建广西玉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项目。
4.经营收入 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 227.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9.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进度慢。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 2832.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832.2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 1104.53 万元,下降 28.0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类科目2446.6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和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861.09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5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在职工养老金和职工抚恤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71.98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自2018年起绩效奖计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医疗卫生类科目65.2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44.32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自2018年起绩效奖计入缴费基数。
4.城乡社会支出16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16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下属机构增加区厅拨款收入。
5.住房保障支出43.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长27.62万元,增长173%。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下属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自2018年起把绩效奖计入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559.6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1.49万元.增长197.41%。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2832.2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 1104.53万元,下降 28.05 %。其中:基本支出 657.2万元,项目支出2175.07万元。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05.56万元,调增预算726.71万元,支出决算2832.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支出的100%。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67.5万元,调增预算207.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1)应用技术研究与支出年初预算数90万元,支出决算数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 77.8万元,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一部份及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2)、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年初预算数90万元,支出决算数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 29万元,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一部份及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3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年初预算数450万元。 支出决算数2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153.7万元,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一部份及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年初预算数1282.5万元,支出决算数45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万832.23元,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一部份及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5、科普活动经费初预算数45万元,支出决算数37.21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7.79万元,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加两周四会及展馆装修、劳务、差旅等支出。
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114.23万。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7.科技条件专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8.15万元。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8.自然科学基金年初预算数10万元,支出决算数8万,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减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0.71万元,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预防及宣传艾滋病开支的费用。
10.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67万元, 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09.85 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5.22万元,支出决算为6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55万元,支出决算为4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11.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72.35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440.19万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原因:正常工资调整和包括预发2018年在职工绩效奖励。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8.76万元,完成经调整后的年初预算(2017.59万元),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原因:有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在项目中.
1.办公费5.3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2. 邮电费0.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通讯补助。
3.物业管理费1.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物业管理补助费支出。
4.差旅费1.02万元。主要用于出差及下乡等支出。
5.会议费0.84万元,主要用于各种专项工作会议费支出。
6.培训费1.6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种专题业务培训费支出。
7.公务接待费0.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
8.工会经费3.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会员费支出。
9.职工福利费0.02万元,主要用于慰问产妇和慰问因病住院职工以及慰问病故家属等。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理用车;保障机要通信和机要公务用车;保障应急公务出行;在保障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的前提下,用于重要公务出行。
11.其他交通费用16.54万元。主要用于在岗职工交通补助支出。
12.其 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上项目开支的其他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10万元。主要是下属机构使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科技部门、几个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10万元,平均每辆1.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2.3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10万元,上年决算数6.32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3.99万元,下降 63.13%。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次,人次5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65万元。比2017年(减少)5.74 万元,(降低)22 %。因去年数据包涵了四个下属机构的数据。所以降幅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8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9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公开绩效项目名称: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经费项目、玉林市孵化企业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其它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科普经费、玉林市配套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预算经费、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创业项目、2018年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1.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经费项目 ( 项目资金600万)
1.立项背景
2017年4月玉林市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召开后,我市印发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和《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17〕5号)等大会配套文件,决定设立技术研发平台奖励经费。
(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流程按照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执行,严格遵守《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17〕5号)、《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7〕34号)《玉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7〕33号)《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玉市科〔2017〕36号)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均对文件进行存档管理。
2.玉林市孵化企业项目补助专项资金 ( 项目资金440万)
立项背景
本项目设立是基于中央和自治区文件精神(《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4号),在做大做强玉林市科技产业发展的思路指导下立项。玉林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数份配套文件,其中包括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的《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3〕24号)。
1.(二)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3〕24号)。项目审批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执行:1.企业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2.由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收集、汇总3.市科技局工业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组织相关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分排序4.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组织函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函审并组织会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答辩评分排序5.市科技局根据三次评审评分排序确定候选立项项目并对候选立项项目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6.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审定立项项目(支持经费超过50万元的拟立项项目送市财政局会签后报市政府审批)7.决定立项项目由市科技局送市财政局会签后下达8.市科技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9.项目经费划拨10.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均对文件进行存档管理。
2. 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3〕24号)的规定,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有关单位账户。
3.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项目资金90万)
1.项目概况: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技术创新,对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择优给予资助。
2.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经局务会讨论,择优立项支持。激励技术创新,支持玉林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竞争力,促进玉林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4.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项目资金90万)
1.项目概况: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技术创新,对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择优给予资助。
2.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经局务会讨论,择优立项支持。激励技术创新,支持玉林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竞争力,促进玉林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5.它技术研究与开发( 项目资金90万)
1.项目概况:
其它技术研究与开发是政府引导性资金,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技术创新,对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其它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择优给予资助。
2.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经局务会讨论,择优立项支持。激励技术创新,支持玉林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竞争力,促进玉林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6.成果转化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250万)
:1.立项背景: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玉林市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立项。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执行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健全、职责履行到位、按规定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7.科普经费:(项目资金50万)
1. 立项背景:
2.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16条,第23条。
2、《广西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九条第五、八款。
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实施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4、玉林市委宣传部等4单位《关于授予玉林市气象局等十三个单位为“玉林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决定》
5、《玉林市科技局参加2018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工作方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举办 2018 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 暨第二十七届广西科技活动周创新驱动发展成就展 第八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的通知》
7、《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暨第二十六届广西科技活动周玉林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8、《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9、《关于在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暨第二十七届广西科技活动周玉林市活动期间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开放及科普活动的通知》
10、《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科技成果展览交易会的通知》
2.项目实施情况:
我市结合玉林实际,开展了“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突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了科技专家助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了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技活动周活动,深入基层、科普基地、示范园、农户、乡村开展技术宣传、培训,真正做到了科技创新惠及到群众,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营造了尊重科学、崇尚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氛围。
8. 玉林市配套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预算经费:(项目资金50万)
1.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决定对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给予等额配套奖励,项目从2017年开始立项,专项经费为50万。
2.项目实施情况:
本年度对我市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项目1项进行配套奖励,奖金为12万元。提高企业、科研院所科研能力,提高企业单位、个人对科研项目实施的积极性。
9.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创业项目(150)万
(一)项目背景资料
1.立项背景
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创业项目是玉林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服务“三农”重点工程,通过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农业技术创新,对拥有涉及“三农”领域技术专长的人才深入农村一线开展科技服务项目择优给予资助,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助农脱贫增收。自2005年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我市持续深入落实科技部《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国科发农字〔2009〕242号)和玉林市委《进一步加快推进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09]55号)精神,共委派了九批累计3854人次的玉林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实现了对全市贫困村服务的全覆盖。十四年来,我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1280项,市直财政补助科技经费1234.1万元,推广农业新品种1167个,新技术1138个,建立示范基地575个,建立利益共同体534个,培训农民83万人次。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我市农村基层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市因此获得了全国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科技部“中国农村科技扶贫创新和长效机制探索”项目总结表彰暨成果展示会、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先后在我市举办。
(二)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精准扶贫创业项目经费共安排预算150万元,其中,我局对2018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精准扶贫创业项目立项项目45项,补助科技经费144万元(划拨市直单位51.5万元,玉州区12万元、福绵区10.5万元、北流市6万元、容县9万元、陆川县18万元、博白县24.5万元、玉东新区12.5万元)。另有6万元作为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经费支出。
(三)项目政策依据
根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6〕70号),《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09〕5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持续深入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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