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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 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玉林市科技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玉林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玉林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玉林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促进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组织有关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发展领域的科学技术攻关,指导和推动科技兴县(市、区)工作,指导科技扶贫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八)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大型科学仪器、实验动物和科技文献等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工作。
(九)负责玉林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牵头负责全市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一)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玉林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主管全市专利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科技局共有局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科技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玉林市科技开发实验中心。
市科技局内设秘书科、科技计划与社会发展科、工业科技科、农村科技科、科技成果科、知识产权科、监察室共7个职能科室。
市科技局增挂玉林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归口管理全市知识产权和主管全市专利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人员编制总数为5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8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3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事业在职27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科技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1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2人,机关后勤在职1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人。
2.玉林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3.玉林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3.玉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事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4.玉林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孵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5.玉林市科技开发实验中心。事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
第二部分: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 218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180.56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00.98 万元。增长29.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80.56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00.98 万元,增长幅29.82%,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4.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
5.经营收入 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0万元,增长(下降) 0 %。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57.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85.8万元,下降83.22 %。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2180.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180.56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500.98万元,增长29.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8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科技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职工工资及福利性支出、退休生活补助、日常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室日常维修费.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36.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助。
2.科学技术类科目645.4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和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87.21万元,下降51.56%。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12万元:主要用于玉林市科学技术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在职工养老金和职工抚恤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1.49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4.医疗卫生类科目65.61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5.城乡社会支出188.8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0.02万元,增长42.57%。主要是减少城乡社区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42.7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55万元,下降46.43%。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下属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及下属机构人员增加。
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2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2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因疫情补贴给企业的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2.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拨款进度。全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8.1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97.37万元,增 15.32 %。其中:基本支出 776.76万元,项目支出1461.41万元。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74.02万元,支出决算2238.1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支出的86.9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61.17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支出的97.76%。主要用于玉林市科技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职工工资及福利性支出、退休生活补助、日常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室日常维修费等。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16.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支出的83.74%。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71.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2)自然发展基金支出年初预算数10万元,支出决算数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差异部分为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3)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年初预算数440万元,支出决算数5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一部份及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支出。
(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年初预算数1447.5万元,支出决算数1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一部份及财政直接拨款到各县市。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5)、科普活动经费初预算数35万元,支出决算数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部分为财政压减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加两周四会及展馆装修、劳务、差旅等支出。
(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185.13万元,支出决算数253.36万元。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项目实施所需的专项经费如:购买设备、调研、差旅、劳务、咨询专家等。
(7).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88.86万元, 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
(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025万元,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因疫情补贴给企业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 123.6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2万元,完成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金等。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5.61万元,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35.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6.71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50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原因:正常工资调整和包括2020年职工绩效奖励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8.44万元,完成经调整后的年初预算(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原因:有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在项目中。
1.办公费7.8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2.手续费0.01万元,主要用于银行账户收取管理费。
3.电费0.0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设备和通用设备的维修支出。
4. 邮电费3.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通讯补助。
5.物业管理费9.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物业管理补助费支出。
6.差旅费8.85万元,主要用于出差及下乡等支出。
7.会议费0.85万元,主要用于各种专项工作会议费支出。
8.培训费0.16万元,主要用于各种专项工作培训支出。
9.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
10.专用燃料费0.2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化验专用材料.
11.劳务费3.53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等。
12.工会经费7.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会员费支出。
13.其他交通费用20.58万元,主要用于在岗职工交通补助支出。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上项目开支的其他。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213.8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13.86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213.86万元。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二)项目支出(类)1213.86万元,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86万元,完成支出的100%,差异部分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因疫情补贴给企业的支出等。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年初预算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主要是下属机构使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科技部门、几个下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3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52万元,上年决算数1.05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33万元,下降31.42%。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2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3.43万元。比2019年(减少)3.48万元,(下降)10.40 %。正常的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0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8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公开绩效项目名称: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经费项目、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技术转移及成果产业专项、玉林市配套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预算经费、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创业项目、2020年项目实施绩效情况 如下:
1.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经费600万元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2017年4月玉林市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召开后,我市印发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和《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17〕5号)等大会配套文件,决定设立技术研发平台奖励经费。
2.资金用途及目的。
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引领行业发展的重大研发平台以及获得国家、自治区、市本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完善基础条件、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服务等工作,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我市科技成果、人才、设备等创新要素聚集,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玉林市技术研发平台奖励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安排,2020年年初预算经费600万元,共落实600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0年玉林市技术研发平台奖励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安排,经费总额达到600万元,共支出409万元,有191万元由市财政回收。支出的409万元包括奖励新认定的32家平台(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每家50万元;市级4家,每家25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9家,每家20万元;新认定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每家10万元;市级5家,每家3万元;新认定自治区级星创天地4家,每家5万元,市级8家,每家3万元)和10万元项目管理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17〕5号)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17〕5号)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申报认定或组织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并根据《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给予平台创建单位后补助。2020年认定科技创新平台数量指标设定为10家。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对各县(市、区)科技企业进行调研,初步了解各区域企业特点和发展情况,与各县(市、区)科技局召开项目推进会交流,确定年度绩效目标数量,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以年度绩效目标数量推动项目实施。项目过程中对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指标,争取超额完成指标。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项目实施流程按照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执行,严格遵守《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17〕5号)、《玉林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7〕34号)《玉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7〕33号)《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玉市科〔2017〕36号)相关规定。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均对文件进行存档管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有关单位账户。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核查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效率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发展,揭示影响项目绩效的主要因素,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建设管理体制、规划设计、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资金有效利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1、前期准备。
收集汇总项目相关材料。
2、组织实施。
整理统计数据。
3、分析评价。
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请预算6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拨款为409万元;实际到位的资金为409万元,全部资金到位,到位率为100%。本项目共建立奖励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累计32个。
(二)绩效分析
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经费是市人民政府对建立以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设立的扶持资金,旨在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院校、科研机构为基础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重点实验室等创新体系,引导人才、资金、设备等创新要素向产业聚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企业技术的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总体自我评价
该项目绩效目标较为明确,资金落实到位,工作比较规范,实施管理体系完善。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五、工作改进建议
科研经费投入少,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少,创新创业人才匮乏。整改措施有:
1、落实政策,加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各级政府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深入实施《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林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不断提高科技投入和企业研发投入。“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2、鼓励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强化发挥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办研发机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2.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资金44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引导和推动企业将最先进、最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带来我市转化,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玉林实现建成“两城市一中心”建设目标。
2.资金用途及目的。
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经费是政府引导性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技术先进、成熟并能形成规模效益的初创型企业创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扶持,支持初创型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培育、发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资金440万,其中工作经费10万,230万调整为2020年玉林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剩余200万因政府同意后,时间已经是年底,资金没有来得及完成拨付,被财政收回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3.项目资金440万,其中工作经费10万,230万调整为2020年玉林市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经费,剩余200万因政府同意后,时间已经是年底,资金没有来得及完成拨付,被财政收回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玉林市科技创业成果转化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玉林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拨付前,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定后由我局去函财政局请求划拨经费。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为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立项10项。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孵化情况。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及时组织企业申报项目。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对于申报的项目,我局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后在公告栏、官网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所承担的项目。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市科技局组织各科室对所承担的绩效项目进行自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为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立项10项,实际上只完成7项;中小企业培育方面,指标是8家,最后完成215家。
(二)绩效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为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立项10项,实际上只完成7项;中小企业培育方面,指标是8家,最后完成215家。资金拨付率为54.5%。
(三)总体自我评价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为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立项10项,实际上只完成7项;中小企业培育方面,指标是8家,最后完成215家。资金拨付率为54.5%,自评分为94分。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经费没有及时拨付,拨付率不高;
原因分析:项目实施各个环节不紧凑,导致工作进度跟不上。
五、工作改进建议
3.技术转移及成果产业专项4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快“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2019年工作任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购买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的企业。经费来源于市本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400万。184.5万元在2020年年初补助2019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20项,剩下215.5万元补助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2.资金用途及目的。
用于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小试、中试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工作给予补助。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年度安排400万财政资金,全部及时落实到位,184.5万元在2020年年初补助2019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20项,剩下215.5万元补助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年度市级财政安排400万财政资金,全部及时落实到位,184.5万元在2020年年初补助2019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20项,剩下215.5万元补助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玉林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玉林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拨付前,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定后由我局去函财政局请求划拨经费。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年初设定绩效指标为支持本市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至少35项。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技术转移供需信息。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及时组织企业申报。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将我市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报送自治区绩效审评,通过后我局再组织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后在公告栏、官网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所承担的项目。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市科技局组织各科室对所承担的绩效项目进行自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9项,质量系数排全区第一,绩效目标超额完成。
(二)绩效分析
指标完成率197.1%,资金到位率100%,公众满意度100%
(三)总体自我评价
出色完成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拨付率100%,公众满意度100%,自评100分。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1.深入企业调研,精准把握企业供需信息;2.对于重点项目,列入重点建设目标,专人负责跟踪,加快工作推进。
五、工作改进建议
4.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27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2013年7月1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
2.资金用途及目的。
激励技术创新,支持玉林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竞争力,促进玉林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度安排市级科技项目39项、科技经费258万元,引导和拉动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投入3452.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培育创新平台、示范基地项目共支持65万元;提升创新平台服务能项目共支持28万元;研究应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项目共支持165万元;项目评审费9.5万元。共支出267.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符合《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3〕59号);项目资金管理符合《玉林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玉市财教〔2013〕24号);《调整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玉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项目管理符合《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3〕59号);项目资金管理符合《玉林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玉市财教〔2013〕24号);《调整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玉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为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技术创新,支持玉林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竞争力,促进玉林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本项目对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项目择优给予资助。项目历年对收到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经局务会讨论,择优立项支持。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立足全市科技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精心谋划各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及时发布指南,积极组织申报。在项目指南编制过程中,提早动手,2020年2月2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年度选题和立项重点围绕加快培育机械制造、服装皮革、新材料、大健康四大千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截止2020年11月,收到申报财政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170项;2020年12月下达立项通知,立项39项,支持科技经费258万元。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项目管理符合《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3〕59号)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核查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效率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发展,揭示影响项目绩效的主要因素,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建设管理体制、规划设计、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资金有效利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1、前期准备。
收集汇总项目相关材料。
2、组织实施。
整理统计数据。
3、分析评价。
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申请预算27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拨款为267.5万元;实际到位的资金为267.5万元,全部资金到位,到位率为100%。本项目签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合同39项,引导和拉动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投入3452.5万元,在玉林市科技与产业发展基础上,重点在智能装备制造、中医药健康养生、新型冶金产业、清洁能源、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农畜产品产业、新材料产业、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发一批创新产品、新技术,提升玉林科技创新能力。
(二)绩效分析
项目管理符合《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玉市科〔2013〕59号);项目资金管理符合《玉林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玉市财教〔2013〕24号);《调整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玉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本项目签订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在玉林市科技与产业发展基础上,重点在智能装备制造、中医药健康养生、新型冶金产业、清洁能源、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农畜产品产业、新材料产业、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发一批创新产品、新技术,提升玉林科技创新能力。
(三)总体自我评价
该项目绩效目标较为明确,资金落实到位,工作比较规范,实施管理体系完善。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五、工作改进建议
科研经费投入少,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少,创新创业人才匮乏。整改措施有:
1、落实政策,加大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各级政府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把财政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深入实施《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林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不断提高科技投入和企业研发投入。“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2、鼓励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强化发挥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办研发机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5.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127.5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是玉林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服务“三农”重点工程,通过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农业技术创新,对拥有涉及“三农”领域技术专长的人才深入农村一线开展科技服务项目择优给予资助,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助农脱贫增收。自2005年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我市持续深入落实科技部《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国科发农字〔2009〕242号)和玉林市委《进一步加快推进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09]55号)精神,共委派了十批累计3972人次的玉林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实现了对全市贫困村服务的全覆盖。十五年来,我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1344项,市直财政补助科技经费1477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共推广农业新品种1306个,新技术1205项,建立示范基地689个,培训农民100多万人次。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我市农村基层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资金用途及目的。
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是政府引导性资金,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是对拥有涉及“三农”领域技术专长的人才深入农村一线开展科技服务项目择优给予资助,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助农增收。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经费共安排预算119.5万元。我局对2020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立项项目34项,补助科技经费119.5万元(其中区直单位7万元、市直单位41.5万元,玉州区15万元、北流市7万元、容县3万元、陆川县11万元、博白县18万元、兴业县3万元、福绵区6万元、玉东新区8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我局对2020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立项项目34项,补助科技经费119.5万元(其中区直单位7万元、市直单位41.5万元,玉州区15万元、北流市7万元、容县3万元、陆川县11万元、博白县18万元、兴业县3万元、福绵区6万元、玉东新区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其他科技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立项。专项资金管理按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和《玉林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我局对2020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立项项目34项,补助科技经费119.5万元(其中区直单位7万元、市直单位41.5万元,玉州区15万元、北流市7万元、容县3万元、陆川县11万元、博白县18万元、兴业县3万元、福绵区6万元、玉东新区8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的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直单位的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到各项目单位(有零余额账户),区直单位及无零余额账户的市直单位由我局转拨到各项目单位。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项目按合同要求实施完成后,我局组织开展验收,验收结题管理办法按照《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一是根据《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玉林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其他科技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立项。专项资金管理按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和《玉林市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二是2020年2月份组织开展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检查,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报告;2020年5月份,组织相关专家、科技项目中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以项目的立项数、完工时率、引进示范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建立示范基地等作为考核的指标。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1、前期准备。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考评小组,明确对项目绩效考评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2、组织实施。由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业务科室农业农村科技科进行自评,自评结果报局领导审定。
3、分析评价。
2020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资金总额共127.5万元,其中119.5万元划拨到项目实施相关单位用于项目实施,8万元用于市科技局对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管理工作。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资金的支持,我市已实施项目34项,重点支持我市“十三五”贫困村培育特色产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星创天地”、科技成果转化及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项目及符合玉林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范围、科技含量高、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明显的项目,涉及优质稻、荔枝、食用菌、马铃薯、火龙果、青柚、番石榴、中药材、番鸭、肉鸡、肉牛、陆川猪等多个农业种养领域。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3月份我局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工作,7月份立项下达34个项目,项目立项后,立即开展项目合同的签订,9月份向市政府行文请求拨付项目经费,12月份市政府批复同意。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各县(市、区)的项目经费已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对于区直、市直部门的项目经费我局已按市财政局的要求行函后由市财政局划拨,目前,还没拨到有关单位。
(二)绩效分析
2020年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资金总额共127.5万元,其中119.5万元划拨到项目实施相关单位用于项目实施,8万元用于市科技局对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管理工作。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资金的支持,我市已实施项目34项,重点支持我市“十三五”贫困村培育特色产业、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星创天地”、科技成果转化及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项目及符合玉林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范围、科技含量高、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明显的项目,涉及优质稻、荔枝、食用菌、马铃薯、火龙果、青柚、番石榴、中药材、番鸭、肉鸡、肉牛、陆川猪等多个农业种养领域。
(三)总体自我评价
2020年度玉林市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开展创新创业,以项目为载体,转化示范推广名优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以项目为载体,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农村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引导他们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三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三农”,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于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与行政机关的经费管理规定照搬照套,严重制约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目前市财政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规定和行政机关的使用规定一样一刀切,规定在年底要用完经费,如年底结余则收回国库,而科技特派员项目多数讲究季节性,按照项目合同实施完成到期才能验收结题,如中途用完资金,根本无法确保课题结题,特别涉及跨年度的项目。二是由于种种原因项目经费划拨到位时间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成效。
五、工作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针对往年项目下达时间滞后、项目经费下拨迟缓等情况,每年年初组织开展当年的项目申报,以保证项目的下达和经费的下拨能在项目实施当年的上半年完成。同时加强对科技特派员项目的全程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二是建议财政部门改进项目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一刀切管理,对于跨年度的项目经费允许结转到下年度继续按合同要求使用。
6.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5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玉林市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17〕9号)中第六条,设立配套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用于等额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
2.资金用途及目的。
用于等额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财政资金共计50万,其中38万等额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剩余12万调整为2020年玉林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财政资金共计50万,其中38万等额奖励获自治区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剩余12万调整为2020年玉林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暂行管理办法执行》执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绩效指标:等额奖励获上年度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及时组织企业申报。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集体讨论后在公告栏、官网公示配套奖励项目,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项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构建及细化情况
各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所承担的项目。
(二)评价组织实施及流程
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市科技局组织各科室对所承担的绩效项目进行自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上年度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获得等额奖励,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绩效分析
指标完成率100%,资金到位率100%,公众满意度100%
(三)总体自我评价
指标完成率100%,资金到位率100%,公众满意度100%,自评分100分。
四、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玉林市获自治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目配套奖励暂行管理办法执行》执行,因而资金使用率高、规范、合理。
五、工作改进建议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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