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科局、玉东科工局,各开发园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269号)(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科局、玉东科工局,各开发园区管委,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区域”申报工作;同时组织本辖区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申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单位”。
二、请各申报单位及时登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三、为进一步做好申报服务指导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在形成申报材料初稿后,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邮箱:ylskjjcgk@126.com,我局将对申报材料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各申报单位结合我局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登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正式填写申报信息,于2025年7月20日24时前完成线上提交。完成线上提交后,于7月23日前将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盖章及可编辑的word文件)报送我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科邮箱:ylskjjcgk@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黄永剑,2336678。
附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269号).zip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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