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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玉林市星创天地2022-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02-22 17:56     来源: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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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玉东新区科技和工业局,各星创天地运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玉林市星创天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各运营机构主体作用,全面检查和掌握玉林市星创天地建设情况,总结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玉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的通知》(玉市科〔2022〕30 号)、《玉林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玉林市星创天地2022-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玉林市青年农业科技星创天地”等27家玉林市星创天地(见附件2)。

二、评价材料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玉林市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开展自评。

各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对照绩效评价条件收集材料、开展自评,并填写《玉林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表》,加盖运营机构公章。考核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玉林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表

(2)2022-2023年度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总结及绩效完成情况;

(3)相关佐证材料(按评价项目顺序装订)。

(二)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核,在纸质材料上签上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审核把关。对在绩效评价评估中弄虚作假的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取消其市级平台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平台,不予以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平台。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支持,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取消其平台资格、追回财政资金、收回牌匾,并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不参加绩效评价或者在创新创业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平台,取消其平台称号,收回牌匾。

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运营的星创天地,应及时向玉林市科技局申请退出。

(二)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玉林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请各星创天地运营机构于2024年3月20日前把绩效评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到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3月25日前把本辖区的自评工作总结和各星创天地的绩效评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件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到玉林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一)玉林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博文、李滨,联系电话:2670263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40号5楼506室

邮  箱:kjxmfwzx@126.com

(二)市科技局农业农村科技科

联系电话:2336755

电子邮箱:ylnckjk@163.com

附件:1.玉林市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表

      2.玉林市级星创天地名单

3.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玉林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的通知(玉市科〔2022〕30号)

             附件1---3.rar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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