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自筹经费类) 申报的补充通知

2022-07-11 17:53     来源: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园区管委,玉林高新区管委,各县(市、区)经贸和科技局,玉东新区科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自筹经费类)申报工作,现就《玉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自筹经费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玉市科〔2022〕16号)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延迟至2022年7月30日。

    二、项目申报指南

    2022年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自筹经费类)申报依照《2021年度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进行(详见附件)。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一)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已自主立项开展研发的,符合玉林市培育机械制造、新材料、大健康、服装皮革四大千亿产业集群和铜基新材料、不锈钢、新能源材料三个千亿级临港产业链以及列入“双百双新”、“三大三新”产业的项目。

(三)拥有市级以上的研发平台,往年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

(五)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星创天地、创客空间等市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

(六)能有效整合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资源,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七)近年承担国家、自治区、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并能较好地实施完成,有较好的信用评价和良好的创新氛围,配套资金和条件有保证,效益好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八)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守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九)考核指标有知识产权的项目。

四、需要补充提供的附件材料

附件名称

说明

数量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

    附件:2021年玉林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doc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