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审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玉林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财政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0〕114号)精神,经研究,对玉林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请遵照执行。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0〕11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20〕114号).pdf
玉林市科学技术局 玉林市财政局 玉林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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